什么是物流园区?
发布时间:2024-11-14 06:26:53
物流园区(logistics park)是指在物流作业集中的地区,在几种运输方式衔接地,将多种物流设施和不同类型的物流企业在空间上集中布局的场所,也是一个有一定规模的和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物流企业的集结点。
物流园区的定义应当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物流园区(图4)
(1)土地规模
物流园区是大概念,而一般意义上的物流配送中心是小概念,这一点在国内外都是明确的。因此,要求物流园区有一定的规模。因为规模大小将决定物流园区所能够承载的设施、功能与服务。
(2)物流设施
物流园区必须具备比较完备的设施,这些设施包括基础设施(用于仓储运输服务的设施)、公共设施(用于工商、税务、海关、商检、银行、保险等服务的设施)以及相关设施(用于办公、住宿、饮食等服务的设施)。
(3)进入企业及标准(或规则)
物流园区必须制订明确的进入企业标准,并以市场竞争的规则决定企业进出或去留。那种没有标准或在标准问题上先松后紧的做法是不科学的。
(4)物流功能和服务
物流服务包括基本服务和附加服务(或增值服务),既包括对进入企业的服务也包括对终端客户的服务。物流园区在规划与设计中不能只停留在功能上,必须定义所提供的的服务,依据“链”条(需求链、供应链、价值链、产业链、服务链等等)设计物流园区的服务(建议在物流园区规划与设计中引进业务模式)。
(5)运营主体
物流需要集约化,土地开发需要集约化,城市需要经营,等等,如果物流园区没有一个明确的运营主体,那么,土地以及各种投资的回报就只能是纸上谈兵。避免表面上一个运营主体而实际上是各自为政或者只有管理主体而没有运营主体的局面。单一的通过招商而转让或租赁土地的方式是难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运营主体的,经营土地和经营物流园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物流园区(图5)
(6)投资主体
这个问题对于中国的物流园区尤为重要,绝大多数的物流园区都是从生地开始的,其主要情形是:物流园区都是政府主管部门或直属企业以土地形式投资控股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一个两个牌子一班人马的机构,这就必然造成政企不分的局面。国外的很多物流园区都是从熟地开始的,即便是政府投资,也不存在政府干预经营的情况。关于投资主体问题,既要明确投资主体本身,也要明确投资主体和运营主体的关系。
物流园区的定义应当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物流园区(图4)
(1)土地规模
物流园区是大概念,而一般意义上的物流配送中心是小概念,这一点在国内外都是明确的。因此,要求物流园区有一定的规模。因为规模大小将决定物流园区所能够承载的设施、功能与服务。
(2)物流设施
物流园区必须具备比较完备的设施,这些设施包括基础设施(用于仓储运输服务的设施)、公共设施(用于工商、税务、海关、商检、银行、保险等服务的设施)以及相关设施(用于办公、住宿、饮食等服务的设施)。
(3)进入企业及标准(或规则)
物流园区必须制订明确的进入企业标准,并以市场竞争的规则决定企业进出或去留。那种没有标准或在标准问题上先松后紧的做法是不科学的。
(4)物流功能和服务
物流服务包括基本服务和附加服务(或增值服务),既包括对进入企业的服务也包括对终端客户的服务。物流园区在规划与设计中不能只停留在功能上,必须定义所提供的的服务,依据“链”条(需求链、供应链、价值链、产业链、服务链等等)设计物流园区的服务(建议在物流园区规划与设计中引进业务模式)。
(5)运营主体
物流需要集约化,土地开发需要集约化,城市需要经营,等等,如果物流园区没有一个明确的运营主体,那么,土地以及各种投资的回报就只能是纸上谈兵。避免表面上一个运营主体而实际上是各自为政或者只有管理主体而没有运营主体的局面。单一的通过招商而转让或租赁土地的方式是难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运营主体的,经营土地和经营物流园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物流园区(图5)
(6)投资主体
这个问题对于中国的物流园区尤为重要,绝大多数的物流园区都是从生地开始的,其主要情形是:物流园区都是政府主管部门或直属企业以土地形式投资控股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一个两个牌子一班人马的机构,这就必然造成政企不分的局面。国外的很多物流园区都是从熟地开始的,即便是政府投资,也不存在政府干预经营的情况。关于投资主体问题,既要明确投资主体本身,也要明确投资主体和运营主体的关系。